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没有分居。有一个孩子6岁,当事人不想争夺孩子抚养权。男方户籍所在地在
5天前离婚案件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权的分配等。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存在感情不和的情况,并且没有分居的事实。此外,您还有一个6岁的孩子需要考虑。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生活习惯等因素来做出决定。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由一人抚养孩子,那么就不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了。 至于户籍所在地的问题,这并不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您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最重要的是要尊重事实,以公正、合法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