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某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柏某,同时也是此开发商董事长的堂弟。与柏某于2015年在该小区营销中心签订了购买门面合同。并交了30万押金,是正规合同与收据。现在却发现公章是假的。柏某现在自称已经没钱还。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报案需要搞清楚告谁吗?还是直接向公安局陈述就行了?另柏某现已中风躺在家里。在农村有无产权证的房子可能会有拆迁款。
2024-10-21 04:48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合同纠纷。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存在争议或者条款不明确,可能导致纠纷。 诈骗行为。如果柏某声称自己没有足够的钱偿还债务,并且表示愿意将房产作为抵押,这可能是诈骗行为。 土地使用权。关于是否有产权证的房子是否有可能有拆迁款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 -寻求专业意见。咨询一位熟悉房地产法的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收集证据。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付款凭证、录音等,以便为后续行动提供支持。 -报警或起诉。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了诈骗或其他犯罪行为,可以考虑报警处理。如果涉及财产损失,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寻找第三方帮助。考虑聘请法律顾问以协助处理相关事宜,特别是在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