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约定新房子归女儿所有,在不动产证办下来后一个月内过户到女儿名下,购房合同是我们2个人的名字,但现在前夫拖着就不去办不动产证
5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和前夫在协议离婚时约定新房子归女儿所有,并且在不动产证办理下来后的一个月内过户到女儿的名下。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表示,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但是,如果前夫迟迟不进行过户操作,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问题。 联系房产交易中心。首先,您可以与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联系,了解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如何解决产权变更的问题。 沟通协商。尝试与前夫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他尽快完成过户手续。如果您有证据表明前夫故意拖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委托律师协助。考虑到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包括可能的诉讼策略等。 寻求调解或仲裁。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机构或者仲裁委员会的帮助,以公正的方式解决纠纷。 记得,在任何情况下,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是最重要的。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