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2007年 两个孩子 分别11、7 2014年出走 分居四年 2015年又结婚
5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了解到您与前配偶存在婚姻关系,并且有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因感情不和等原因而分居四年,这可能会导致离婚的考虑因素之一。如果您希望解除婚姻关系并结束夫妻关系,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说,在离婚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等因素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