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被撞,对方全责,交通认定,医药费垫付,对方司机不露面
1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对方车辆未露面,且事故认定为对方全责,则对方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您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并且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您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并要求其退还垫付的医疗费用。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处理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定。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