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车卖别人了,大家都认识关系还不错,他来开车说过几天给钱,我就没让他留押金,和打欠条,车就开走了。可他用了一个月尽然把车送回来了说不要了,我该怎么办?没有任何证据?他来拿车时我家有人正,我也找他谈了说就当租他一个月给我租金就行,可他说还给我修车了呢,你说他用坏了他修是不是理所当然的。我不懂法律,所以麻烦你了帮我分析一下我要告他我能赢吗,
2024-07-20 14:59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车辆所有权的转移是基于书面合同或有效的口头协议,并且必须有相应的支付条款。在您的情况下,虽然双方都有意达成了一项交易,但没有明确的付款约定,因此无法确定车辆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 其次,关于维修费用的问题,如果对方确实进行了修理,那么这部分费用应当由其承担。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已经完成了这些工作并支付了相应的费用? 最后,即使您认为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或补偿,也需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如果您将车辆归还给对方,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或损害赔偿金,那么您可能不会面临诉讼风险。 总之,建议您保留所有与交易相关的记录(例如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以备将来可能的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