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去年腊月十九举行的结婚仪式,并未登记,今年的正月初六在医院查出来自己患了脑瘤,在济南九0医院做的开颅手术,我还要隔断时间做一次放化疗,因为我看病,得需要花钱,我今年的阴历5月份被我对象一家人给赶了出来,而且他们还把我给告上法庭,让我返还他们的彩礼钱,我也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法院开庭的那天,因为我在医院里,未能到庭,昨天我刚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上写的是让我70%的返还原告的彩礼钱,请问一下我对本判决不服,现在还能采取办法?我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2024-07-20 15:1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仔细阅读判决书的内容,了解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如果您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重新审理或改变原判。此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认为判决存在程序违法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对于是否能够申请法律援助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事宜。一般来说,符合一定条件的弱势群体和个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困难者、老年人、未成年人等。 最后,由于您目前身处医院,可能无法亲自参与庭审过程,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您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祝您早日康复,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