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节日送福利在某商场购物,购物时凭柜台前开的小票购物,在买单时发现小票丟了,前五分钟小票还在,及时向前台汇报这种情况,该商场认为四百元福利为零。请问商场说法对吗?
2025-12-31 13:15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享受的福利应当是公司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并且这些福利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如果您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公购买的商品,那么这部分商品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您所提到的情况中,如果商场声称400元的福利为“零”,则商场的做法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的福利支出应当通过工资或奖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而不能直接从员工应得的报酬中扣除。 因此,建议您与商场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您支付相应的福利费用。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组织反映此情况,寻求帮助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