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给别人现在还款日期早就过了,2016年5月份,有借条和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流水,2016年12月31号还清,联系不上了,10万,而且借条有快两年了,想起诉控告借款人,请问流程是怎样的,咨询过,已经立案了还没有交费
5天前您好!针对您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起诉。 立案。您可以在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详细描述借贷纠纷的事实,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审理。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 举证。在庭审过程中,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被告则需要提供相反的证据来反驳。 判决。经过双方的辩论后,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包括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执行。判决生效后,如果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拍卖财产、冻结账户等方式来实现债权。 请注意,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存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在法庭上能够顺利地展示给法官。同时,也要确保自己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免因操作不当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