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一家四口的户口都在我母亲黄十里那边,但我们现在却居住在我老公的村里孙十里,我的疑问就是::如果我们这儿拆迁的话我们这种情况能分到房子吗?或者是什么也没有呢?是不是把我们的户口迁过来呢,好迁吗????谢谢
2025-09-06 19:33您好,根据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果您所在的村组符合设立条件,则可以设立居民委员会。 关于您所提及的拆迁补偿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您的家庭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同,且没有办理迁移手续,那么在拆迁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具体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来判断。 建议您与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或村委会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并按照相关程序提出申请。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早日解决这一问题,获得应有的权益。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