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一年多对象除了脾气不好,哪里都还行,现在已经怀孕,已经订婚,房子已经买完了,俩个人名字,彩礼给了十万,因为答应他不在喝酒,然后去随礼喝了酒,女方生气,提出离婚,如果离婚我的财产能回来吗?
2025-02-12 19:07首先,恭喜您和您的伴侣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伴侣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因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夫妻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所有收入和财产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和您的伴侣已经订婚并购买了房子,这意味着您们之间的财产已经形成了共同财产,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这些财产应当是你们两个人的共同所有物。所以,无论是否喝过酒,只要是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的债务和财产,都是你们两个人共同所有的。 至于彩礼的问题,虽然您和您的伴侣已经订婚并完成了房屋的购买,但考虑到彩礼是传统习俗的一部分,且您们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协议或者约定,通常情况下,彩礼并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曾向您方承诺过将彩礼归还等特殊情形,否则彩礼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希望您和您的伴侣能够妥善处理好这次的矛盾和争议,维护好彼此的感情和家庭和谐。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