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她离婚很多年了,这些年来一直处于无证的状态,感情很不好,也是两地分居。2016年初,我们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我和她还有大儿子的名字。前不久我发现她一直在外面有人,可是又没有实质证据。还有,2016年生小儿子的时候算超生,那时候没有罚款。每天想着他在外面跟男人的那些事心里很不好受,想跟她断绝来往。我想问问,这房子她有份吗?如果闹大,会不会把小儿子没罚款的事满出来。谢谢了
2025-02-12 18:46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写明的所有人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即使您和前妻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并拥有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超生问题,如果是在生育时确实存在未缴纳罚款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对子女产生影响。但是,具体是否会影响到小儿子是否有资格获得罚款需要看当地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您担心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您的家庭关系或者个人生活,建议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咨询相关部门,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