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2013年7月份领结婚证,现在由于感情,家庭方面等原因,她去年就提出过离婚,我当时没答应,现在矛盾逐渐加深,我们双方都同意离婚。现有住房一套,车子一辆。房子是2011年我父母先出资垫付首付款,其余贷款2016年5月底已偿还清了,车子是2014年七月份她一个姐给的七万块钱礼金付的首付,今年7月份车款偿还完毕。现在确定离婚事项,我想咨询一下财产如何分配?
2024-10-04 04: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并按法定继承处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你们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建议你和你的妻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在离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