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父母于2013年向我姥爷借了40万元购买了一套当时市值60万元住房,给老人住,但是户主写的是我的名字,我母亲出了20万元给我的姥姥,由我姥姥把这20万元给我母亲的妹妹。姥姥姥爷表示通过这种方式把财产分清楚,我父母和姥姥姥爷以及我姨都没有意见。前几天我姨忽然来我家要求分割老人的财产说因为老人现在住的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所以要求按照现在的市值给她100万元,但是我姥姥姥爷都健在,请问我姨提出的要求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做 麻烦您短信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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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合理的,登记在您名下,您是有权拒绝的,而且对方没有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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