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欠别人一万多块钱,现在已经被拘留十三天了,今天他家属去执行庭问法官十五天能放人吧,法官说不给付欠款再连续执行十五天,他家现在真得没钱给付欠款,请问律师,这类案子能连续执行吗?如果连续执行能去法院申请放人吗?
17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法律信息。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并可请求强制执行。在实践中,如果债务人无力支付欠款,债权人可能会采取多种措施来确保债务得到清偿。 然而,关于您提到的“连续执行”的情况,我需要澄清一下,“连续执行”是指在一段时间内,债权人多次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等强制执行行为。这种做法通常是为了迫使债务人尽快履行债务,但同时也可能引起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不满,甚至可能导致双方关系恶化。 对于您的案件,如果您的朋友确实无法在十五天内支付欠款,您可以考虑与债权人协商,看看是否能够延期支付或者寻求其他解决方案。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尝试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司法介入。 最后,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