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离婚协议书上写离婚后房子给儿子,房子由前夫月供。银行贷款还没还完,房子暂时不能过户给儿子。请问中途前夫不供房了 怎么办?
2024-07-26 09:44您好!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并且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规范。如果一方想要变更约定或解除协议,通常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前夫不再承担房屋还款义务,可能需要通过协商解决,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诉讼处理。具体而言。 如果前夫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剩余未偿还的债务仍然存在,那么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还款责任。 如果前夫愿意承担更多的还款责任,例如增加每月还款额或延长还款期限等,也可以与他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前夫不愿意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尊重法律和合同规定,避免采取极端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