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16岁谈了一个男朋友,后来怀孕了就结婚了,我生孩子的时候都还没到18岁,后来因为家庭琐事没感情了我就没跟他过了,现在小孩快五岁了,我们分开有三年了他经常发信息给我说要告我,要我给抚养费,我应该给多少呢。
2020-11-20 15:54法院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