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今年90岁,一共有四个子女,自94年奶奶去世后就跟着二儿子(我爸爸)一家生活,其他子女均不履行赡养照料义务。爷爷虽然有退休工资,但日常起居,生病住院均需人照料,其他三个子女均不管。16年起,我爸爸生病住院,其他三个子女仍不愿意照料爷爷,我爸爸无奈将爷爷送到养老院。现在我爸爸年纪大了,身体不好,需要到外地和我一起生活,再次希望能和其他三个子女轮流照料爷爷。通过居委会调解无果,现在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知是否可行?希望听取专业律师的意见,谢谢。
2025-02-12 19:12您的情况属于家庭成员之间关于赡养义务的纠纷。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老年人的赡养义务应当由其成年子女承担。如果您的父亲已经无法独立照顾自己,并且没有其他亲属愿意或能够提供帮助时,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他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在起诉之前,建议您先与子女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有效地处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