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25号进入珠海明德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部从事设计工作,处于试用期阶段我的在10月23号发了个信息跟他们人事说辞职,工作已交接,10月24号我没有去上班,下午她们叫我到公司说辞职不能说走就走,工资一分都不会给我,我觉得在那里上班天天加班到这么晚对于他们给的这个答复我不接受,我是想我上多少天给我多少天,法定假期他们可以扣除
2025-02-12 19:5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根据您的描述,您与珠海明德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并且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离职手续。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时间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请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尽快与雇主协商解决问题;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调解; 如果情况严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都可能对您的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妥善处理此事。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此致, [你的名字] [你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