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主全责,行人伤者轻度骨折,医生说需要42天才能下地走路,3岁的小孩。整天都需要一个人照顾,小孩妈妈请假陪伴。请问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费用怎么算?谢谢
20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应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均有责任,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小孩骨折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受伤人员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医疗费等直接损失由自己负担;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如父母)进行赔偿。 对于您的具体情形,如果事故发生在医院内,并且医生认为需要42天才能下地行走,这通常意味着需要住院治疗。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医疗费。这部分费用应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 误工费。如果因治疗需要请假,可能会有误工费,该费用也应由保险公司支付。 护理费。如果需要护理,护理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 残疾赔偿金。如果伤残程度较重,可能还会涉及到残疾赔偿金的问题。 其他相关费用。比如交通费、住宿费等。 请记住,在与保险公司沟通时,要详细记录所有相关事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对人身造成的影响等,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准确评估并合理赔偿。 最后,请记得,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或其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