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请问就是2016年1月办了结婚酒 至今是共同生活 但是男方一直不领证 当初订婚给了六万八的彩礼 给我卖了着金饰 我家用彩礼置办了嫁妆 且给男方买了项链和戒指 共同生活期间 水电煤的费用一直是我在出 其他双方基本各用各的钱 如果男方不想领证我能怎么办?如果不想在继续共同生活了 礼金怎么退呢?谢谢
2021-06-01 11:14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联系不上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