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6年7月21号在医院抱养了一个男婴 当时孩子的出生证明上我以父亲的身份签的字 并且让孩子以长子的身份落在了我的户口上 我46岁离异 有一个亲生女儿智障跟随我离异的妻子 现在因无能力照顾我不想这个孩子了 能不能将孩子送回给他的亲生母亲吗
2025-09-28 19:34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法律途径。如果您想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这个问题,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抚养权。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经济支持。您可以与孩子的亲生母亲协商,寻求经济上的帮助和支持。如果双方都能同意,也可以考虑让亲生母亲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公益组织或机构的帮助。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社会公益组织或机构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有相应的服务或资源可以帮助您解决这一问题。 请注意,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心理咨询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全面的信息和建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