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两年没给抚养费,去年12月份他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了我的房子银行卡,经协商分期付款,现在我已经付清,还需要缴纳延迟金吗?他有权利冻结我3年房子的权利吗?
2025-12-07 06:15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并且与对方达成协议解除冻结,那么您无需再承担任何延迟金。至于关于冻结房产的期限,如果双方已经同意解除冻结并完成支付,通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到您的房产所有权。但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直接联系法院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