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在优亿金融分期买了个手机,手机2698元,首付1000,分10期付完剩下的,每期221元。每月28号还款,我已交了8期共1768元,加上首付共付款2768元,现在那边还要我交1000多元,我是否不用继续还款给他们,这种利息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19天前您的情况属于“裸贷”行为,即未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况下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交易,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同意借贷或者借款的条款,则可能需要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退还剩余的款项。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如果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主张,并判决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尝试达成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同时,请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