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有一套房子是婚前财产,现在想加我的名字进去,这样的话房子有一半是我的吗?还有就是我们婚后还了100万,但这个钱是由我公公还的!
14天前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且没有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您或离婚时未对房产进行分割,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房屋价值如何变化,该房产的一半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至于您提到的公公还款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这笔钱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教育、医疗等),并且没有明确表明此笔款项归于某一方所有,那么它也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为这是你们夫妻之间的债务,而非您个人的债务。因此,即使这笔钱由您的公公偿还,它仍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最终,请您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您和您的配偶的具体协议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