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离婚了还在一起生活,对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25-03-24 03:54尊敬的用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共同生活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父母对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如果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 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仲裁。申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诉讼。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同时,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您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