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阳市一家某五星级酒店中层管理人员。在该酒店工作五年有余,15年3月离职时。帮他们查出有某店铺租赁15000元未收回。当时那家租赁店铺已停租离开。我是从第四个人手中接过此工作。他们无法追究其他人的责任。由于我当时也涉及要离职。酒店用未收回租金为由。不发我当月工资。不给予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说要等到15000租金收回才能给予发放。我已经耐心等待一年。仍不予发放。我想请问一下。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胜算。
2017-01-14 12:2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