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3号8点15分左右,驾驶摩托车比电动车撞到,然后就报交警处理,拖佐车有就得到一张联系纸,期间14号叫过去交警部门双方调解,双方解决不了,然后交警就叫回去等通知,到现在大半个月过去了,每次打电话过去交警都说没那么快出来责任书,其他有扣压我的身份证,现在要用到身份证是时候有没在身边,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起诉交警部门办事拖拖拉拉!
2024-09-08 18:2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由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过错或者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与对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初步的解决方案,但是至今仍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书。这可能是因为交警部门的工作流程或内部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延误。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法律途径。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交警部门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交警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求交警部门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您有权要求交警部门公开相关的责任书和其他相关文件,以便于了解情况。 总之,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