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男方在婚前因买房所借的欠款,房产婚前已经有女方名字,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借款吗?
回答数:978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借款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产生的,只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都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并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所以,即使房产已经登记在女方名下,但男方在婚前向第三人所借的款项,如果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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