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但我有个女儿,是由前夫抚养,现在我又结婚了有时间一两个月去接一次娃儿来我这里,刚开始我跟现在的老公还没结婚的时候我接娃儿来老公的父母没说什么,可结婚后老公的爸爸就说不让我去接我的娃儿来,我想问从法律来讲我现在的婆子公有没有权利干涉我去接我的女儿,而我有没有义务去接我的女儿
2024-09-25 18:13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并且无需得到其他人的同意。如果您选择与子女共同生活,则您的配偶对子女享有探视权,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和限制,例如不得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等。 关于您提到的婆婆公公是否有权利干涉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以及您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有权利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家庭事务,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因此,您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并不需要担心婆婆公公的干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选择与子女共同生活,也需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和感受,尽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机会。同时,也应考虑到您的丈夫作为孩子的父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给予适当的关注和支持。总之,处理这类问题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