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和前夫是协议离婚,当时说给我补偿6万元人民币,两万元当时给了我,还有四万说两年内给我(四万写的有欠条有盖手印),可是到现在都还没给,还有给孩子每月1200元生活费,近两个月也没有给了,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把钱拿回来吗,请给予我帮助,我带着个孩子很不容易,帮帮我,谢谢
2024-09-25 17:05你好,关于你的情况,你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法和婚姻法。首先,你需要确认你们之间的协议是否合法。如果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你的请求应该得到支持。 证据收集。为了证明你的主张,你需要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文件和口头陈述的记录。这包括协议书副本、欠款凭证等。 诉讼程序。根据具体情况,你可以选择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来解决纠纷。 -协商。直接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 -仲裁。向专业的调解机构寻求协助。 -法院诉讼。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义务。 保护自己。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确保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反应可能会加剧矛盾。 请记住,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建议你详细分析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最佳解决方案。希望你能早日解决问题,照顾好你自己和孩子。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