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3年,现在拆迁了,拆迁的房是父母90年代自己盖的,房子办的证是我爸爸的,,现在拆迁了,房子还没有还建,但是跟拆迁办的相关手续,都是我爸爸的名字办理的,老婆的户口没有来,还在老家,所有拆迁费没有她的,现在她提出离婚,要分房子,这个怎么判决?????
22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拆迁”是指政府对您的房屋进行补偿和重建的过程吗?如果是的话,那么在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通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关于拆迁款分配的问题,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了拆迁款归您所有,而配偶未参与其中,则可以按照协议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拆迁协议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且该条款为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则该条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如果拆迁协议中没有明确的条款,但夫妻双方能够证明拆迁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对于房产归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的所有权应当由合法拥有者享有,除非有证据表明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他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否应该归您所有,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起诉到法院请求确认房产的所有权或请求变更登记。 最后,由于涉及家庭关系和财产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与家人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避免因小节引发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