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四方,也就是说,总包方是上海扬子江,发包无锡赛特,再有个劳务派遣,然后我承包带工人施工,请问有工伤事故,我要不要承但法律责任,另外工程亏本,谈了七天,才定了一个总金额,现在乃然亏本,比原来少亏四十万,现在乃亏二十二万,包括我个人工资,
2026-03-23 17:4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的,应当由派遣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在您与无锡赛特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派遣工人的工伤保险费用由谁承担。 至于工程亏损的问题,如果是因为您的原因导致的,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建议您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自己是否有权要求赔偿或承担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