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租住苏州园区宏业路178号璨园生活广场2号楼,因本人家中有急事需回家,现在的情况是中介不退押金,各种推辞,合同上签的名字是王招康,但是留的手机号不是的,找不到人,协商不成功,因租房时是我老公签的合同,完全没看,我现在是没办法了,这是我老公当时签的合同,专家们帮忙看看符合法律规定有法律效果么
2024-10-13 03:0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押金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和押金退还条款,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您没有收到房东退还的押金,可以要求房东提供退款证明或者相关文件。 其次,关于签署合同的问题,如果合同上的名字与实际使用姓名不符,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签名行为应当真实、合法,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建议仔细核对合同中的姓名是否与自己相符,必要时可请他人见证。 最后,如您已经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但仍未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