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宁波市北仑区给个人老板手下干了二十年,公司是运输车队,先给车队做修理工有十五年左右,刚开始工资1500元修4台車每月,后来车慢慢多了起来,多的时侯有二十一台車,到二006年时工资4千,后来車更新淘太,工资15台車3千肆百元,到了2013年我在公司开集卡車,一直到现在,在公司前十年没有给交保险,后十年交三险一金,现在运输业不景气,老板不主动辞退我,用软办法,这个行业都是请的外地驾驶员,(我的戶口转到宁波北仑己有8年)无底薪,多跑多拿产值,问:我这样情况主动离开公司,按劳动法能从要到什么补偿。(老板2003年成立公司)
2017-02-14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