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有二十年了,留下一套房子,有兄弟姐妹四人,无遗嘱,房子是父亲名字一直没过户。现面临拆迁,是赔给房子一套,哥嫂不肯给付一些经济补偿给其他姐妹,想独占过户其名下,若姐妹不肯放弃继承,四人应如何分配?
2025-02-18 14:2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并且没有指定遗产的继承顺序,则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割。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没有明确的父亲遗嘱和财产继承人的指示,房产应该由四个子女共同所有。因此,无论兄妹们是否同意放弃继承权,他们都不应该拒绝与其他人分享房产。 另外,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