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小贷公司借款。为了方便走帐。由两企业高管签字借款。先由小贷公司打入个人帐上,然后由企业实际使用。企业和小贷公司都知晓实际情况。那么借款应由谁负责?
2026-02-18 04:14在您的情况下,借款应当由借款人(即企业)负责偿还。尽管您提到企业高管也签署了借款协议,但这并不改变借款的实际承担者。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而不论其是否与债权人签订有其他协议或文件。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借款应当由企业直接偿还给小贷公司,并且小贷公司有权要求企业提供相应的还款保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同时,企业也应该确保借款用于合法合规的目的,并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性原则,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具体到您的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