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2007年11月1日离婚,净身出户。之后,因为孩子老生病,还在一起生活。 2009年,我们在老家盖房子,装修,买家具,大概支出35万元。 2017年7月补办了结婚证,8月21日,二宝宝出生。现在孩子他爸要离婚,我想问一下,鉴于第一次离婚,我什么都没有要,又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我是否可以主张分房产?
2025-06-16 15:3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建议您与您的前夫进行协商或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共同生活的年限、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孩子的抚养权等因素。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签订协议来确定财产分配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寻求法院的支持。 请注意,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应由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