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六年,有一孩子三岁半,有套还在还贷的房子!决定协议离婚,商量结果是孩子归我扶养,老公给抚养费每月2500元,房子是婚后财产,但是写的是老公的名字,房子归老公所有,他答应给我房子补偿款30万!但是没有钱一次性拿清,分三年拿清!我担心的是老公承诺的房子补偿款和抚养费会耍赖,怎样处理这件事情才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11天前您与您的配偶就婚姻关系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您的孩子将由您抚养,而抚养费每月为人民币2500元。此外,协议还明确指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登记在丈夫的名下。 关于房子补偿款的问题,您提出希望得到30万元作为对您贡献的补偿。然而,丈夫并没有同意立即支付这笔款项,而是计划在未来几年内逐步偿还。这种分期付款的方式可能会影响您的经济状况,特别是如果您的收入较低或未来存在不确定性。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记录沟通。保留与丈夫之间的所有书面协议、短信、电子邮件等信息,以证明双方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房子补偿款的具体约定。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对丈夫的行为感到不满或担忧,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来协助解决纠纷。他们可以帮助您评估情况并提供一些建议,以保护您的权益。 财务规划。考虑到未来的经济需求,建议制定一份详细的财务计划,包括储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额外支出(如医疗费用)。 保持冷静。尽管面临挑战,保持冷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对方的想法,并且能够更有效地表达自己的立场。 通过上述步骤,您可以更好地管理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向第三方机构寻求调解或仲裁服务,以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最终,关键在于坚持自己的原则,并寻找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