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片荒地。多年以前是自己更重,现在国家征收做水库,得到五万多的补偿,现在组里的组长又说地是集体的,我们没有土地证,要让我把所得到的补偿退回集体,请问律师,这合理吗
2025-04-29 00:51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在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您已经得到了补偿,并且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补偿款支付给您。 至于您的组长说法不正确,因为荒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不是集体所有。同时,即使是在农村地区,也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您的组长坚持认为土地是集体所有的观点,建议您与他沟通并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