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和我抵押房子给我,要十八万给他现金,他房子是按揭房,还没有房产证拿到,况且还有十万块没有还清,,这样如果没有房产证好吗?如果光是合同有效果吗?如果到时候他没有按时还钱给我,我可以拍卖这个房子吗
2025-03-02 20:01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您的朋友之间存在一种特殊的债务关系,即您作为债权人向其提供了一笔贷款,并且该贷款的担保物为他的房产。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归属权在双方之间发生了变化,即房产的所有权由您的朋友转移到了您手中。 关于房产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要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即使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也有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对房产的控制。例如,您可以要求您的朋友在一定期限内补办房产证,并以此作为借款偿还的依据。 至于拍卖房产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已经取得了房产所有权,并且能够证明您有权拍卖该房产,那么您有权利将该房产进行拍卖。但是,请注意,在拍卖之前,您需要确保所有债权人都同意并接受拍卖结果,否则可能会引发纠纷。 总的来说,对于这种特殊类型的债务关系,建议您仔细考虑清楚自己的权益保护措施,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