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个商铺,商铺是我前夫留下来的,我后来二婚,但现在我们闹离婚,里面的东西现任老公给有权利干涩,我有权利转卖吗?
21天前你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你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你们已经离婚,如果该商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购置并用于经营或出租等用途的,那么它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你现任丈夫是否有权获得这些商铺中的部分或全部权益,这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商铺的具体性质(如商业、住宅等); 买卖合同中关于商铺归属的规定;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协议; 法院判决的结果。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你和你的现任丈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尽可能避免可能存在的争议。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协助你进行诉讼准备和协商谈判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