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讯一下,我和我前夫离婚快一年,虽说孩子是判给他的,但孩子一直是我在管,去年孩子放假期间孩子的生活和一切开销我垫付了一万多,我想问一下,我垫付的这些钱他会付给我吗
21天前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了关于家庭关系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生活费支付问题通常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孩子一直由您抚养,并且垫付了孩子的部分费用,这可能构成对您一方的一种经济帮助。如果您认为这笔费用应当由前夫承担,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银行交易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在法庭上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建议与前夫进行沟通,看是否可以就这个问题达成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经过努力都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但是请注意,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避免采取极端或过激的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