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男友因感情不和分手,婚前买房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是他家给的,贷款年限20年,房主是我。但是用的是我的公积金贷款买的。贷款是他家还,期间也有我的省公积金还的贷款,想咨询我公积金可以取回来吗?怎么样能断得比较彻底?谢谢…
21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在购房时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并且该贷款是由您的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偿还的,那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您个人并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其次,关于如何“断得比较彻底”,这可能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例如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具体操作细节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法律专家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解答。 总之,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与相关的金融机构(如银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房产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