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外地嫁到苏州的,和丈夫离婚了。现在政府归定我们村拆迁,我和前夫是四间平房,离婚时法院判给我一间半,前夫二间半。有人说我是外地的,没有宅基地,宅基地赔偿款都归我前夫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2025-03-11 10:25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则为私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分。 如果您认为自己是合法拥有该房产并希望得到补偿,建议您首先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村委会申请确认房产所有权。如果确实存在争议,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 同时,建议您详细了解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协商过程中,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详细的补偿方案,并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用。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