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之前没有结婚证,但是生了一个孩子,归男方养,现在就是我再婚了,要孩子为啥是二胎了,下边就不能要3胎,给那边解除关系了,也有大队证明,为啥在这边再要2个就是3胎,罚款了,这边男方是初婚。我是再婚的。得需要什么证据,能让我再这边要2个孩子不算是3胎。
22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已经生育过一个孩子,并且该孩子由您抚养,但您和对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则可能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配偶想要继续生育,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上的挑战,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合法的夫妻才能生育子女。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首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了解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法律规定以及适用的政策。通常情况下,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您和对方之间的关系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 -有关于双方共同生活的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 -有关于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相关文件,例如医疗记录、学校成绩单等; -关于双方共同生育孩子的证明材料,例如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等。 此外,您可以考虑咨询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