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为什么不认定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村民彭某为种植烤烟,以村委会名义到县国土局申请国土理项目,到县林业局办理《国土整理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审批表》,县林业局超越权限为其审批390亩,并直接签字同意实施该目。彭某和县国土局以县林业局签字同意实施该项目为由,不再到省林业厅、省国土厅办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县国土局直接招标让中标公司实施了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彭某和林地的老百姓分别签订了补偿协议,致使390亩的退耕还林全部毁坏,彭某裁上了烤烟。检察院以彭某不是责任主体、不具有主观故意、彭某的行为与林地毁坏的结果没有法律因果关系为由,认定彭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2024-10-06 02:4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彭某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然而,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认为彭某不是责任人,也没有主观恶意,且认为其行为与林地毁坏结果之间不存在法律因果关系。因此,检察官决定不予起诉彭某。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