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7年7月别人以帮我购买出租车名义拿走6万元,有6万收条为证,出租车一直未到位,2018年5月我得知此人被公安局逮捕查出是十年前的诈骗犯,2018年4到5月份有将近三十人因为出租车购买问题向公安局报案,我现在应该报案吗?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钱可以要回来吗?
2025-07-22 12:22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与他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对方以帮助购买出租车的名义骗取了你的钱财,并且在后来得知其身份后才得知他之前曾是一名诈骗犯。这种情况可能构成诈骗罪。 首先,你应该及时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你的转账记录和收据等。警方会对你提供的信息进行调查,如果确实存在诈骗行为,他们可能会对这个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其次,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虽然你已经知道他的真实情况,但是法律上仍然需要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因此,你可以选择起诉这个人在民事赔偿方面承担责任。 最后,关于是否能追回被骗的钱款,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你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诈骗行为,并且你提供了有效的证据,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你的请求。不过,具体的结果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总之,建议尽快报警,并积极收集证据,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