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子一女,假如双方同意离婚儿子跟他爸爸女儿跟我,我本人是中度贫血症,。没有什么公同财产,他老家修建房子,可能今下半年完工,现在离婚后我可有金钱方面的赔偿。?
2024-08-08 02:1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法或者房产律师,以便获得最准确的解答和指导。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子女共同生活,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那么在离婚时可能会考虑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但是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定。 对于房屋修建的问题,如果是在您一方名下,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能也会考虑对另一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同样地,具体的补偿金额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之,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