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5年12月结婚和男方育有一子。现因性格不合感情彻底破裂无缓和的可能!协议离婚中男方提出不要孩子也不付生活费!这个可以吗
2024-09-02 13:1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子女的,应当共同抚养。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并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法院一般会判决由一方抚养子女。 如果您与对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裁决。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对于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可能会被视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